第十三条 能源化工过程智能制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最高学术机构。
第十四条 实验室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要求,成立由海内外知名学者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指导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方向,评估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审批开放研究课题。
第十五条 每年召开1~2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学术会议内容包括指导实验室的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听取并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等。
第十六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能如下: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最高学术机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与实验室主任共同规划实验室的工作方向;
2)定期评审实验室开放课题;
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承担或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查,为实验室主任的日常动态管理提供意见;
4)定期对各研究室的技术特点、人员素质和软硬件条件等进行评价,并据此对实验室的重大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和发展方向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