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能源化工过程智能制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从事先进控制与优化技术在化工过程的应用基础研究的教育部科研机构。
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教育部科技司,依托于华东理工大学,接受有关上级组织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条 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接受教育部和依托单位的专项拨款,并且积极争取国家、省部级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
第四条 实验室瞄准学科发展的国际前沿,紧密围绕国家、区域及行业经济发展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制造的重大需求,针对流程工业尤其化工行业生产与管理过程中亟需解决的运行优化与系统集成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应用基础与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通过多学科交叉和产学研合作,形成了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目前已成为石油和化工自动化领域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
第五条 根据实验室的总体定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促进科学、民主和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工作。